最新公告
关于开展2023年青浦区科普阵地创建工作的通知
2023-02-09
各镇(街道)科协,有关单位:

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科技创新、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,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”重要论述,贯彻区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,根据《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《青浦区科普事业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》等相关要求,进一步完善科普阵地布局,打造15分钟科普生态圈,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多样化科普需求,区科协继续开展科普阵地创建工作,主要是创建科普村居、科普基地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科普阵地类型

1、科普示范村(居委),创建主体必须为科普村(居委);

2、科普村(居委),创建主体为其他行政村(居委);

3、科普基地、社区书院,创建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二、科普阵地建设标准

各阵地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-4。

三、资助标准和数量

1、科普示范村(居委)不超过2个,每个资助5万元;

2、科普村(居委)不超过4个,每个资助3万元;

3、科普基地不超过10个,每个资助2万元;

4、社区书院不超过4个,每个资助5万元。

四、创建申报材料

(一)首次申报材料

1、创建申报表(附件5-8);

2、科普工作年度计划、未来三年规划。

(二)第二次申报材料:

1、科普创建工作情况报告;

2、科普经费预算情况;

3、科普设施设备、课程、展教具等情况;

4、科普队伍及科技志愿者队伍注册情况;

5、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明;

6、其他与科普工作相关的材料。

五、创建流程

1、首次申报。创建单位于2月22日至2月24日期间,经所在街镇推荐后,向区科协提交首次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;

2、创建实施。5月下旬前,创建单位按标准实施建设;

3、再次申报。创建单位于5月31日至6月2日期间,提交第二次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。注:另准备四份申报材料复印件和汇报PPT,做好参加专家评审的准备。

4、专家评审。6月下旬前,组织专家评审;

5、结果公布。7月下旬前,公布创建结果,授牌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1、创建实施期间,区科协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创建场所进行现场检查、指导。

2、各创建单位在填报相关材料时,字体、格式应统一,并保持原有格式不变。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单面打印。

3、现场检查、专家评审时间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。

4、区科协联系地址:青浦区公园路80号3002室;联系人:章老师、吕老师;电子邮箱:qpkp3002@163.com;联系电话:69717441。

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