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栏
关于推荐优秀科普惠农兴村基地参加农展会的通知

第二届上海国际生态农业品牌展览会暨第十六届全国农产品(上海)交易博览会(附件二)定于2016年12月8—12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行...

【详细】
青浦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章程(试行稿)
2016-06-08

第一章 总 则

   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青浦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(简称农技协)。

   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:团结带领本会会员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民主办会;开展农村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活动;推进街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发展,增进交流与合作;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,为农民科技致富服务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服务。

第二章 任 务

   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:

    (一)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,推广农村实用技术,引导农民依靠科技进步,促进产业发展;

    (二)开展教育培训活动,提高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;

    (三)开展各类科技咨询服务活动,举办学术交流、技术示范、理论研讨活动和科技学习、考察、观摩活动;

    (四)推动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与农技协以及单位会员之间的科技合作,组织专家对街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,增进专业技术交流合作;

    (五)举荐、表彰和奖励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科技兴农、科普惠农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承担申报市级、国家级奖项等工作;

    (六)承担政府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和项目。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    第四条 本会由全区街镇科协,科普惠农示范基地,从事农业、农村专业技术研究、技术推广、教育培训的企事业单位,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单位会员组成。

   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    (一)承认本会章程;

    (二)自愿加入本会;

    (三)在本区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;

    (四)能够为本会的建设和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,能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。

    第六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和副秘书长,由青浦区科协、街镇科协等推荐产生人选建议名单,须经会员大会民主表决通过。

    第七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。由本会的负责人组成执行机构,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
    第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

第四章 条件保障

    第九条 本会的经常性开支由青浦区科协在年度科普经费中保障。

第五章 附 则

    第十条 本章程自2015年9月16日起生效。

   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青浦区科学技术协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