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政策
关于征集2023年青浦区科普资助项目的通知
2023-02-09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科技创新、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,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”重要讲话精神,根据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《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《青浦区科普事业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》等相关要求,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科普工作,共同推进青浦区科普事业发展,现公开征集2023年青浦区科普资助项目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项目申报主体条件

1、申报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(有犯罪记录,纳入失信、不良记录等名单的除外)。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,必须明确其中一个单位申报,且各个单位均应符合前述条件。

2、项目主要惠及本行政区域以及长三角区域。


二、重点资助方向

科普资助项目要紧贴科技前沿、国家战略、区域特色等要素,坚持主题鲜明、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、通俗易懂、影响面广原则,传播科学思想、弘扬科学精神、倡导科学方法、普及科学知识。

1、科普对象方面,重点围绕青少年、农民、老年人等群体开展科学技术普及。

2、科普内容方面,以激发科学兴趣、增强创新意识、提升科技文化和健康素养为重点,普及人工智能、信息技术、环境保护、应急科普、卫生健康、农业种养技术等自然、人文科学知识。

3、科普形式方面,加强科学与文化、艺术等融合,运用微视频、科学实验秀、舞台剧、曲艺节目、培训、竞赛等形式,鼓励采用微信公众号、抖音、B站等新媒体平台传播。

4、惠及范围方面,注重立足青浦,面向长三角示范区。重点惠及青少年校外活动、养老助老、农业技术、公共文化等服务场所。


三、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

1、项目类别:

(1)科技教育传播类。主要指通过媒体、课堂、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科技教育传播的科普项目。

(2)科普作品创制类。主要指设计、开发、创制等各类科技教育传播内容、形式的科普项目。

2、资助标准:

每个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,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70%。具体资助金额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确定。


四、项目立项申报材料

1、科普资助项目立项申报表;

2、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;

3、项目经费配套单位承诺书;

4、其他项目相关材料。


五、项目流程

1、集中受理。区科协于2月22日-2月24日期间,集中受理项目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。注:另准备四份申报材料复印件和汇报PPT,做好参加专家评审的准备。

2、专家评审。3月中旬前,组织专家评审(具体时间、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)。

3、结果公布。3月下旬前,公布项目立项结果。

4、项目实施。4月1日-次年3月31日。

5、项目验收。次年4-5月,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

六、相关要求

1、各单位在填报相关表格时,应保持原有格式不变。填写内容字数较多时,可附页。原件材料采用A4纸单面打印。

2、申报材料应当完整、真实,特别是项目计划中任务要清晰、进度要明确、目标要量化。

3、严格按时间节点提交纸质申报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
4、申请资助的项目应为公益性项目。

5、区科协联系地址:青浦区公园路80号3002室;联系人:章老师、吕老师;电子邮箱:qpkp3002@163.com;联系电话:69717441。

此通知。